11月15日,甘肃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参加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 此次评选采取自愿申报原则。 申报联系方式、申报表格下载以及通知原文,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获取哦!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医疗机构和“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政府首次纳入参选范围。 看点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已火热启动。 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只要你自认是“有质之士”,都可以申报! 表彰对象1、为建设质量强国作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供给质量方面有显著示范带头作用的组织 2、为提高我国行业及地方质量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申报时间年11月1日~年1月31日奖项设置10个“中国质量奖”名额 90个“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名额▲图为第二届中国质量奖颁奖大会现场 9类组织、3类个人可参评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国防工业、武器研发制造维修设计单位,医疗机构(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教育机构(仅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政府,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等。 参评的个人范围包括各行业领域的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领域专家学者等。 不同类型奖项参评条件组织类参评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近5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事故,未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组织运营取得突出成绩。在质量提升、在品牌影响、在组织效益方面都有卓越的表现,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行业内发挥质量提升引领表率作用。 组织质量管理制度和理念先进。积极导入先进的质量发展理念,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结合实践总结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理念,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并具有独特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 个人类参评条件一线工作人员: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能的改进、解决普遍性和基础性的质量难题作出突出贡献。 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方法、制度、模式创新,并为所在组织提升质量水平、创建知名品牌,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质量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在建设质量强国、提高供给质量、推动“三个转变”的理论和学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申报评选方式:请各单位于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质量奖是我国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其评选表彰工作由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实施,至今已经评选了两届。首届中国质量奖颁奖仪式于年12月16日在北京航天城举行,第二届中国质量奖颁奖仪式于年3月29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 部分内容来源: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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