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部门单位不得通过化整为零、分解整体项目、增加采购批次等手段规避集中采购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 8月13日,记者根据省财政厅发布的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获悉,从2012年开始甘肃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凡采购1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是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都必须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同时,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50万元以上的,还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规定指出,采购规模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应获得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 治疗白癜风最好方法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ansushengzx.com/gsfz/26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