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66号)以来,明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就由民政部门牵头。面对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民政部门的新职责、新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我们克服时间紧、人员少的困难,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努力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7月26日,我市在全省各市州中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陇政发〔〕59号),及时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同步健全民政、教育、公安三部门联合信息报送机制。

一、基本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及排查对象、排查内容,分季度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村留守儿童认真开展摸排工作,全面、清晰地掌握了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及时掌握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12月28日,年第四季度留守儿童基础数据更新已全面完成,相较第三季度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总数有所下降,由第三季度的人下降为人,其中0-5周岁人、6-13周岁人、14-16周岁人;其中残疾、患病留守儿童有人;有名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评估为差,其中名无人监护。

二、数据分析及问题

根据数据变化情况分析,各年龄段留守儿童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年底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乡所致。但是在实际摸排工作中,由工作人员造成的问题所占比例较重。

(一)14-16周岁年龄段下降明显。

14-16周岁年龄段下降明显是由于年龄超过16周岁即超出摸查范围需退出采集系统所致。另一方面的原因为部分县区没有将此项工作作为常规工作,认为一次排查完成就不用再管,当作阶段性工作来做,没有重视数据更新,等到数据汇总临近已没有时间去开展数据更新工作,只是简单的将超龄儿童退出系统。

(二)监护能力评估差与无人监护人员过多。

分析监护情况评估差与无人监护的人数过多的原因,主要是个别县区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乡镇没有进行前期指导与统计数据的后期分析,乡镇在录入留守儿童基本信息的时候没有将委托监护人信息录入系统所致,仅宕昌、礼县、西和县、文县就占全市85%以上,与人口分布状况比例有所失衡,导致数据准确性有所偏差,对党委、政府研究部署关爱保护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误导性。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底数。

下一步各县区要进一步严格按照《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陇政发〔〕59号)及《陇南市关于进一步核实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数据的通知》(陇民政发〔〕号)确定的排查对象、排查内容,统一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口径,继续认真开展对辖区范围内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摸排工作,确保结果真实可信,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二)不断完善现有数据。

针对监护能力评估为差及无人监护人数过多的问题,各县区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现有数据进行再分析、再完善,将委托监护人信息与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同步采集完善,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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