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号)要求,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会同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推荐程序,在全市文旅系统内认真开展了评优推荐工作,经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报酒泉市评选表彰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推荐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4个集体、万发林等8名同志为全省文化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评选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评选对象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一)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肃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金塔县文化馆 (二)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 万发林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世华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高正升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贺雁鸿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娥阿克塞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杨霞瓜州县文化馆馆长 乌力吉肃北县乌兰牧骑副团长 (三)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 张向花敦煌太阳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年8月26日至9月1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评选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或酒泉市评选表彰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 短信举报:1389376; 中共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 年8月26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其他平台转载请注明来源。 唱响交响丝路 畅游如意甘肃 监制:高正升审核:丁旭编辑:梁玉蓉 原标题:《省级表彰!玉门1人拟获先进!》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ansushengzx.com/gsly/1644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