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参考(年12月21日) ●省委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对明年经济工作的意见建议王三运主持并讲话林铎通报有关情况冯健身出席 ●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胜利闭幕李荣灿栾克军俞敬东出席张建平主持会议并 ●李荣灿在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大会上强调——倍加珍惜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的通知 ●关于做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通知 省委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对明年经济工作的意见建议王三运主持并讲话林铎通报有关情况冯健身出席 中共甘肃省委12月20日下午在兰州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通报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当前经济形势和明年经济工作听取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经济界专家代表意见建议。 中共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林铎通报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介绍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考虑。 省领导冯健身、王玺玉、罗笑虎、黄强、夏红民及省政府秘书长常正国出席会议。 民革甘肃省主委郭层城,省政协副主席、民盟甘肃省主委张世珍,民建甘肃省主委宁崇瑞,民进甘肃省主委尚勋武,省政协副主席、农工民主党甘肃省主委栗震亚,九三学社甘肃省专职副主委张鸣实,副省长、省工商联主席郝远,无党派人士代表林柯,经济界专家代表李含琳先后发言。大家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我省经济工作取得的成绩,一致赞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对明年经济工作的考虑,并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县域经济发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有关发言后,王三运指出,大家对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运行状况作了分析研判,并围绕全省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了有见解、有水平、有质量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对中共中央精神的深刻领会和理解,体现了对甘肃省情特征的准确把握和认识,体现了对省委省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我们将认真研究梳理,积极采纳吸收,并在明年工作部署中切实加以体现。 谈到形势怎么看,王三运指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综合国内和国际因素,对当前经济形势作出了科学判断,指出我国经济形势总的特点是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质量和效益提高,同时指出我国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具体到我省来讲,与中央的判断是一致的,总体形势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稳就稳在经济运行仍处在合理区间、就业保持稳定、物价总水平保持稳定,好就好在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质量和效益正在逐步提升、节能环保等指标完成较好。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风险挑战严峻复杂,存在需求拉动整体偏弱、工业增长乏力、投资增长后劲不足、动能转换任重道远、保障改善民生的任务繁重等不容忽视的矛盾问题。 谈到压力怎么办,王三运强调,关键是要领会好中央的新判断、把握好中央的新要求、落实好中央的新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上来,把握好总基调,把握好政策取向,把握好重点任务,强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中央要求的指引下不断开创我省经济发展新局面。 谈到明年怎么干,王三运强调,明年全省经济工作要集中精力突出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脱贫攻坚这个重头、创新驱动这个引擎、重大项目建设这个支撑、全面深化改革这个动力、扩大对外开放这个牵引、改善民生这个取向、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发展这个潜力、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这个根本。希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在凝聚共识、凝聚力量上发挥作用,在破解难题、推动发展上贡献智慧,共同把甘肃的事情办好。(来源:甘肃政务服务网) 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胜利闭幕李荣灿栾克军俞敬东出席张建平主持会议并 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2月20日上午在省政府礼堂胜利闭幕。 闭幕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李荣灿、栾克军、段英茹、张建平、郭智强、李宏亚、魏志乐、毛仁、席飞跃、高兴贵、朱宗礼、刘怀君主持。 在主席团就座的主席团成员有:俞敬东、哈全玉、牟少军、杨建忠、李学民、胥波、赵爱、咸大明、王宏、曹丕玉、孙晓钢、李虎林、段迎存、刘世生等共50人。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王韶珊、胡康生、张淑菊、魏旭昶、唐琦、刘军平、左龙、杜正喜、马彩云、王永平、张学军、肖春、潘恩。列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有:段广平、吴险峰、王镇、杨建军。大会还邀请了政协兰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蒙自福、苏广林、戈银生、严志坚、李彦龙、张永财、姜晓红、田明、杨衍佐在主席台就座。 省委换届风气第一巡回督查组唐占德出席督导闭幕式大会。 会议通过了关于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兰州市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兰州市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全市及市级预算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牢牢扭住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开发建设兰州新区,加快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注重城乡统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坚持不懈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做大兰州”、“做强兰州”、“做美兰州”卓有成效的五年,完成了“十二五”规划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创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崭新局面,奠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重要时期。全市上下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突出‘一条主线’、扭住‘三大任务’、聚焦‘五大发力重点’”的目标任务,立足构建大都市、大产业、大枢纽、大物流、大市场、大平台,着力加快转型发展,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扩大向西开放,着力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努力在创新驱动发展、“三区”率先发展、项目支撑发展、攻坚促进发展、城乡统筹发展、文化推动发展、绿色承载发展、开放引领发展等八个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加快建设经济繁荣、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富有活力、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闭幕大会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平在讲话中指出,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胜利闭幕。这次会议,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大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充分发挥民主,严格遵循程序,审议批准了市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市法、检两院工作报告,总结了五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等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提出了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班子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实现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这是一次求实、奋进、团结、民主的大会,必将更加坚定全市人民为新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的信心和决心! 张建平在讲话中指出,过去的五年,是兰州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奋发有为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张建平说,今后五年,是我市发展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历届市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工作基础上,紧紧依靠全体代表,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总体部署以及这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按照李荣灿书记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不懈努力。工作中,我们将自觉做到“四个始终”: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摆在首位;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刻在心中;始终把维护宪法法律举过头顶;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抓在手上。 张建平说,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将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坚定的担当,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站在新起点、立足新岗位、肩负新使命,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的殷切期望,一定会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兰州新闻网) 李荣灿在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大会上强调——倍加珍惜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12月20日上午,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胜利闭幕,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荣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需要我们更加坚定信心、奋发进取,更加突出要务、聚力发展,更加敢于担当、攻坚克难,更加情系群众、倾力民生,更加注重实干、转变作风,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岗位、无愧于全市人民的崭新业绩。 在讲话时,李荣灿首先代表中共兰州市委,对大会的圆满成功、向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祝贺。他指出,新征程孕育新希望,新任务呼唤新作为。前不久闭幕的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本次人代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确立了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描绘了今后五年兰州发展的美好蓝图。在前进的道路上,可能会出现各种困难和挑战,我们面临的责任之重、要求之高前所未有。新当选的同志和全体代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倍加珍惜当前全市政通人和、风清气正、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振奋精神、积极作为,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岗位、无愧于全市人民的崭新业绩。 李荣灿强调,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需要我们更加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全市上下要把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同心同德、同向同力,传播“好声音”、齐声“大合唱”,实现我们的既定目标。需要我们更加突出要务、聚力发展,深刻认识我们面临的最大矛盾是发展不足、最大优势是省会城市各种资源相对富集,积极推进转型发展,不断做大经济总量、做强经济实力;深刻认识实体经济才是推动发展最为坚实的基础,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构筑充满活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深刻认识今天的项目数量就是明天的经济总量、今天的投资结构就是明天的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项目谋划、争取和落地能力,以大项目拉动大投资、促进大发展。需要我们更加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坚持规划、建设、管理并举,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更加注重城市设计,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大力培育省会意识,提高全社会文明水平,让丝路重镇、山水名城焕发新的活力。需要我们更加情系群众、倾力民生,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切回应群众诉求,真情顺应群众期盼,多谋为民之策,多解民生之忧,多办利民之事;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加收入,不断巩固提升精准扶贫成果,确保在全面小康的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需要我们更加注重实干、转变作风,深入开展“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以干部作风的大转变,推动工作大发展、展示兰州新变化。 李荣灿强调,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见证者、建设者和参与者,需要大家共同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完善监督机制,做好代表工作,为全市发展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和法制保障。新一届政府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加注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新一届法检两院要坚持执法为民、司法为民,主动融入大局,忠诚履职尽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各位代表要积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立足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展现人民代表的风采。市委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一如既往地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和“一府两院”工作的领导,营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大力支持人大和“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切实营造尊重人大地位、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来源:兰州新闻网)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的通知 国发〔〕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激发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和创新创业的活力,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用海用岛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海洋管理、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完善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为各地区做好项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要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引导作用。把发展规划作为引导投资方向,稳定投资运行,规范项目准入,优化项目布局,合理配置资金、土地、能源、人力等资源的重要手段。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为企业投资活动提供依据和指导。构建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行业准入标准体系,强化节地节能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完善行业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部门间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相关行业有序发展。 四、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41号),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对于煤矿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7号)要求,从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具有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和整车研发能力,符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五、项目核准机关要改进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相应改进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管理。 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注重发挥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监管作用,行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部门专业优势,以及投资主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实现协同监管。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限下放后,监管责任要同步下移。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 七、按照规定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核报国务院及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事前须征求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八、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各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下放层级与承接能力相匹配的原则,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管理权限,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基层政府承接能力要作为政府管理权限划分的重要因素,不宜简单地“一放到底”。对于涉及本地区重大规划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配置的项目,应充分发挥省级部门在政策把握、技术力量等方面的优势,由省级政府核准,原则上不下放到地市级政府、一律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政府。 九、对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备案机关要加强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把关,行业管理部门与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约束。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专门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商务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进行审核或备案管理。 十一、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即行废止。 国务院 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 一、农业水利 农业:涉及开荒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水利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二、能源 水电站: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单站总装机容量万千瓦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 火电站(含自备电站):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中燃煤燃气火电项目应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热电站(含自备电站):由地方政府核准,其中抽凝式燃煤热电项目由省级政府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风电站:由地方政府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核准。 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 电网工程: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千伏、千伏、千伏交流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千伏交流项目报国务院备案;不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千伏、千伏、千伏交流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增年生产能力万吨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和一般煤炭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国家规定禁止建设或列入淘汰退出范围的项目,不得核准。 煤制燃料: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万吨的煤制油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新建(含异地扩建)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建接收储运能力万吨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炼油: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禁止建设。 变性燃料乙醇:由省级政府核准。 三、交通运输 新建(含增建)铁路: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项目,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由其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他企业投资的由省级政府核准;地方城际铁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跨境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项目,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由其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他企业投资的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余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及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中跨长江干线航道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由省级政府按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 集装箱专用码头:由省级政府按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省级政府按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民航:新建运输机场项目由国务院、中央军委核准,新建通用机场项目、扩建军民合用机场(增建跑道除外)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四、信息产业 电信:国际通信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以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五、原材料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由省级政府核准。 石化: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 煤化工: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新建年产超过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余项目禁止建设。 稀土: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黄金:采选矿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六、机械制造 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其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七、轻工 烟草: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八、高新技术 民用航空航天:干线支线飞机、6吨/9座及以上通用飞机和3吨及以上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6吨/9座以下通用飞机和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九、城建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其他城建项目: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行核准或者备案。 十、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特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其他社会事业项目:按照隶属关系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行核准或者备案。 十一、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十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十条的规定执行。 十二、境外投资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来源:中国政府网) 关于做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通知 甘工信发〔〕号 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国发〔〕28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37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17号),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文件精神,请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 一、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 重点工业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是企业优化存量、培育增量、改善供给、达产增效、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应对新常态、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要手段,各市州工信委要督促重点企业做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作。 (一)组织编制本地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计划。各市州工信委要结合本地区工业行业发展现状和工业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参考《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2)提出的清洁生产技术,制定切实可行的造纸、食品加工、制革、纺织、有色金属、氮肥、农药、焦化、电镀、化学原料药和染料颜料制造等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督促和指导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中央、省属企业纳入所在市、州清洁生产实施计划。计划要紧扣《方案》所提出的清洁生产技术,详细说明所采取的推广形式、达到的推广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总结推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成效。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甘工信函〔〕号)要求,对年以来,本地区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及《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所提出的4项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关于落实省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工信发〔〕号)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领域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年底前,完成造纸、氮肥、印染、制药、制革等行业节水技术改造。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有序推进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和出城入园,引导工业企业向重点开发区域和产业基地集聚发展。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重点加强煤炭流通、应用等各环节质量管控,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推广先进适用生产技术改造,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三、其他要求 重点工业行业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技术改造工作,是我省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事项之一。各市州工信委、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污染物产生,促进全省工业领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对已完成的技术改造项目要及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验收,并填报“甘肃省大气、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技术改造计划、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实施情况总结及本地区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总结,请于年3月底前,报省工信委循环经济发展处。 附件:1.大气、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略) 2.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号)(略) (来源:甘肃省工信委网站) (以上消息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资料搜集:魏致福王婷婷 责任编辑:魏致福王婷婷 核稿:魏致福 北京什么医院是专业的白癜风医院北京治白癜风的医院哪家比较好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ansushengzx.com/gsly/620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