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即将收尾。 这一年, 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保护未成年人免遭家暴是国家的责任, 民政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处, 江苏湖北等地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门化, 为儿童保护工作的改善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然而, 校园欺凌、常熟童工事件和贫困母亲弑子恶性事件的发生, 也预示着儿童权利保护还将面临严峻挑战。 今天,中国妇女报(ID:fnb)刊发了“年儿童权利事件”,一起来看看吧! 具有儿童保护视角的首部反家暴法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3月1日起施行。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专家点评 张雪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这部法律在儿童保护中具有重要贡献:一是冲击了社会中长期以来“法不入家门”的观念,通过立法表明保护未成年人免遭家暴是国家的责任,为监护人管教孩子设置了法律的边界。二是为预防和处理未成年人遭受家暴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了强制报告、临时安置以及撤销监护人资格等符合未成年受害人特点的制度,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具有行政指导文件性质的告诫制度和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互联网+”实现儿童失踪信息精准推送 为适应“互联网+反拐”的时代要求,建立儿童失踪信息发布的权威渠道,发动群众搜集拐卖犯罪线索,5月15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专家点评 皮艺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咨询专家):早在年,由失踪儿童母亲张宝艳自发建立的《宝贝回家》寻子网站,便开启了民间网络寻找失踪儿童的先例,先后已有个孩子找回。 在最近三十多年以来儿童保护的历程上,不难发现一个总的趋势就是,基层实验在先、官方认同在后。不论是从少年保护、少年审判,还是少年司法矫正都存在着这样一个基本趋势。有了官方的介入,就可以形成官方、民间网络平台的对接和信息共享。从此以后,我们每个人在寻找失踪儿童的活动中就不再只是个旁观者,而是可以成为身体力行的参与者。 江苏湖北: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和预防犯罪新规 11月4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印发文件,要求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组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组,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 12月1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其中,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探索驻校社工、观护制度等机制建设等内容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专家点评 皮艺军:江苏淮安市的探索把公安机关在少年司法中的作用大大凸显了出来。在少年司法保护中的转处环节,警察所做出的决定是第一位的,很有可能对孩子产生终生影响。因此,培养一支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行为方式的“少年警察”队伍,可以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和法律资源,把好少年保护的第一关。 湖北省将预防青少年犯罪从一般性倡导转变为专业化指导,克服了这一领域里长期以来偏重于以情动人,以情服人的传统模式,将情感逻辑转变为科学精神,在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方面推行专业化和科学化的培训。要求少年事务的社工摸索科学规律、学习科学理论、采用科学方法,使得预防工作的有效性、可操作性、可重复性、可预测性成为最基础的工作指标,以此提高犯罪预防效能和科学评估的水平。 “毒跑道”进校园:暴露监管漏洞大,凸显儿童保护缺位 6月14日,北京市平谷区第六小学的塑胶跑道用了不到10天,便发生了25名小学生流鼻血事件。央视曝光了“毒跑道”黑幕后,迅速吸引公众北京中科白殿疯医院好不好北京中科白殿疯医院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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