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中央在甘及省属金融机构: 《甘肃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年3月21日 甘肃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办法 为做好省内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实施“新三板”和战略新兴板百家工程,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企业多渠道融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励对象 (一)注册地和主要业务在甘肃省境内,通过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股权登记托管和挂牌培育且已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二)注册地和主要业务在甘肃省境内,且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挂牌的企业。 第二条奖励标准和资金来源 对在“新三板”挂牌和战略新兴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万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从归口的行业管理资金中拨付。 第三条奖励程序 (一)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后,甘肃股权交易中心向省政府金融办、企业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甘肃省企业挂牌上市补助申请表”(一式五份,表格在省政府金融办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