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4月14日,甘肃省食安办召开全省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部署动员视频会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牧厅、省工商局、省民委、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具体部署,联手推进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 据了解,首届丝绸之路(敦煌)文化博览会(以下简称文博会)将于今年9月中旬在甘肃省敦煌市举办,这是目前我国唯一的以国际文化交流为主题的国家级盛会。为做好文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整体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水平,4月12日,甘肃省食安办印发《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从年4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 甘肃省明确提出,将以全面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落实“四个最严”、“四有两责”为遵循,彻底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严惩重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为此,确定九大整治任务: 一、开展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大整治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重点治理和打击农残兽残超标和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规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在畜禽产品方面,重点打击私屠滥宰、非法收购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销售注水肉、来源不明畜禽、票证不符等违法行为。 二、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大整治依法监督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查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购销凭证、自产证明、产地证明或合格证明、“三品一标”证明的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制定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对入场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及食用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监督销售者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购或销售。 三、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大整治深入开展好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项行动。农牧部门以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畜禽屠宰厂、农资销售单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深入开展“清源行动”;工商部门以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广告为重点,深入开展“净流”行动;食药监部门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为重点,深入开展“扫雷”行动;公安部门要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立案查处,深入开展“利剑”行动。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四、开展进货查验大整治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好原辅料及成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工作,有效保障购进的原辅料和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可溯,质量可靠。食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部加入并使用电子追溯平台,其他经营者全部索取“电子一票通”。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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