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甘肃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与复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甘肃三和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甘肃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与复核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甘肃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与复核项目2.项目编号:zfcg.隶属品目:服务4.隶属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项目内容 标包序号品目名称本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预算总价(万元)主要技术参数1服务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甘肃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与复核项目包一项..0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2服务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甘肃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与复核项目包二项..5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3服务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甘肃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与复核项目包三项..0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4服务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甘肃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与复核项目包四项..5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5服务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甘肃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与复核项目包五项..0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6服务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甘肃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与复核项目包六项..0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7服务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年度甘肃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与复核项目包七项..0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三、项目总预算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的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原件扫描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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