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兰州新区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有关建筑业企业:按照甘建建〔〕号通知要求,原三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已于年6月30日自行失效。为有效解决三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失效后人员的执业问题,加强企业现场管理人员的力量,结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与市政工程现场专业人员换证工作的通知》(甘建科〔〕8号)的有关规定,经省厅研究决定,对取得原三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换发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现将具体换证事宜通知如下:一、换证原则持原三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换取施工员或质量员中的一个岗位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又分为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四个子专业。二、换证程序取得原三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按照甘建科〔〕8号相关要求通过“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信息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后,本人持三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前往企业注册地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信息采集单位进行照片信息采集,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对拟换证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在“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信息系统”生成人员名单并打印岗位证书,市州按时限要求将人员名单、三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岗位证书送省厅建筑业管理处受理并加盖钢印。 三、换证时间 换证时间为年3月1日至11月31日,由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分批次进行,在办理信息采集时,同时将三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收回。省厅原则上每个市州只受理一次三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换证业务,逾期不再受理。四、换证要求此次三级建造师换证涉及人员较多,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甘建科〔〕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把审核关,对在换证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不予审核,并在“甘肃省建筑市场信息网”上进行曝光,同时在监管平台中对弄虚作假的个人进行1年的屏蔽。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实施,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换证工作。联系人:魏玮联系-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2月20日 胜利来源于坚持 Succ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