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年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监测计划核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编号:D03-XQ---1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甘肃省-年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监测计划核查工作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XHZX-FW-- 二、磋商内容:甘肃省-年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监测计划核查工作,划分四个标段: 三、本次采购预算: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为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或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或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核查机构,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或征选的温室气体第三方核查机构(并附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近三年(年至年全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不满足上述三年条件的公司应提供创办时间之内的相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至年度或者年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财务报告); 6.投标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核查人员,所有人员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近六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活动的,不得参与投标。 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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