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追认翁克俊同志为烈士的函 甘政函〔〕22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翁克俊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兰政报〔〕49号)收悉。经十三届省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认为翁克俊同志牺牲符合《烈士褒扬条例》及《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同意追认翁克俊同志为烈士。
此复。 甘肃省人民政府 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鼎立信,最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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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追认翁克俊同志为烈士的函 甘政函〔〕22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翁克俊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兰政报〔〕49号)收悉。经十三届省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研究,认为翁克俊同志牺牲符合《烈士褒扬条例》及《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同意追认翁克俊同志为烈士。
此复。 甘肃省人民政府 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鼎立信,最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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