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省疾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4号)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甘食安委发﹝﹞1号),以及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年全省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营养健康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构建完善“最严谨的标准”体系

(一)加强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最严谨的标准”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甘发〔〕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年内出台《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制订颁布一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填补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零的空白。结合我省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优先制订我省道地大宗中药材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地方标准,促进我省食品产业发展。

(二)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及跟踪评价工作。大力宣传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举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工作推进会,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提升准确理解标准和合理使用国家标准的能力。下半年,继续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收集整理有效意见建议,为国家标准制定修订提供参考依据。

(三)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抓好《甘肃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的贯彻执行,完善工作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及时将已备案标准在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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