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的通知 发布部门:勘察设计监管处(省抗震办公室) 发布时间:/07/02 ------------------------------ 甘建设〔〕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统一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的通知》(建质〔〕52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遵照执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的通知》(建质〔〕52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6月28日 原件查看阅读原文 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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