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于年11月1日以后到期的,统一延期至我省疫情解除后一个月,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实行“不来即享”。有效期于年11月1日以后到期的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在申请资质延续时,其注册执业人员数量和个人业绩数量按国家规定标准的70%考核。

甘肃第三建设集团公司员工在本公司线上打印证书。

《通知》规定,省内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省外承揽的总承包任务达到15%以上,可直接申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范围内的相应二级增项专业承包资质。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可直接申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类专业或专项增项资质。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和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省外建筑企业在甘肃设立全资法人公司申报资质时,其母公司在甘承揽的项目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直接申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范围内相应的部分二级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

《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施工图审查时,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消防特殊工程以外的房建市政项目,大型项目一审完成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中小型项目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取消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实行单项业务备案。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承接业务时,不再进行分支机构备案,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即可。

来源:新甘肃APP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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