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发布时间:/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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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建房〔〕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

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住建局、公积金中心、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州税务局,各银保监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建房〔〕6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推进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的重要意义。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号)的重要举措。各市州住建、金融、公积金、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和单位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要积极推进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共享房屋网签备案数据,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抵押贷款、纳税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者贷款、反洗钱、居住证和流动人口管理、司法案件执行等业务提供便捷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抓好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组织落实。各市州住建、法院、公安、税务、金融、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要以提高房屋交易网签数据质量、提高司法案件执行效率、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优化房屋交易纳税申报服务、优化商业贷款办理服务、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服务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组织协调,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于9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分别报省住建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

三、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市州住建、法院、公安、税务、金融、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反馈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房屋交易管理和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职责,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房〔〕14号)要求,统一规范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流程,夯实房屋信息基础数据库,优化升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系统。对因房屋交易、登记管理体制不清以及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调整等,可能造成房屋交易网签数据覆盖不全面、上传不及时,以及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力等问题的,要及时向城市人民政府反映,同时向省住建厅报告,确保不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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