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21号)规定,截止年10月31日,下列5户纳税人已被会宁县国家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纳税人,现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仍由主管理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追究追征。 特此公告。 附:《甘肃省会宁县国家税务局非正常户名单》 甘肃省会宁县国家税务局 年11月01日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生产经营地址 认定日期 1 会宁县杨集双合种植专业合作社 张荷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杨崖集乡北 -10-31 2 会宁县嘉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刘斌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甘沟驿镇吉 -10-31 3 会宁县西钜办公服务有限公司 王峰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教场 -10-31 4 XK 会宁县文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杨宗辉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开发 -10-31 5 MAQ9W11 甘肃升瑞达商贸有限公司 赵晓部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杨崖集乡刘 -10-31 北京看白癜风多少钱北京有什么地方治疗好白癜风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ansushengzx.com/gsxx/199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