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年6月0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张德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推动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全面、深入地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4月至5月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现在,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报告。

一、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

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同年0月日起施行。这次执法检查是在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半年多的时候开展的,也是自年食品安全法施行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三次执法检查,这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实施情况的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宣传、实施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督促政府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推动食品安全战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落实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着力发现和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今年月下旬,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先后赴北京、山东等地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并详细制订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我担任组长,王晨、沈跃跃、艾力更·依明巴海、陈竺副委员长和教科文卫委员会柳斌杰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共45人组成。4月2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我主持会议并讲了话。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对这次执法检查作了具体部署。汪洋副总理出席并讲了话。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中央编办等8个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有关工作汇报,工业与信息化部、监察部、工商总局等个部门提交了书面汇报材料,执法检查组拟直接开展实地检查的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为提高执法检查质量,4月2日下午,检查组进行了检查前培训,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和法律专家进行讲座,以提高实地检查的能力。

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和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组确定了此次执法检查的六项主要内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最严格监管制度工作情况;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情况;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情况;食品安全配套法规、规章、标准、制度的建设情况。

今年4月至5月,执法检查组分为五个小组,由我和四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赴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深入到20个地市、2个区县和4个育种研发中心、5个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2个农贸市场、22个食品生产企业、7个大型食品超市、26个餐饮服务单位、22个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共召开5次基层监管人员、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各执法检查小组分别形成了分组报告。受委托自查的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按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检查报告,从地域做到了全覆盖。在汇总各方面情况后,执法检查组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稿。5月日,我主持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了执法检查报告稿,同时听取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这次执法检查在力度、深度和广度等方面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由委员长亲自担任组长并带队赴地方检查,由四位副委员长担任副组长,执法检查后还要开展专题询问,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二是各执法检查组深入到乡镇食品监管机构以及最基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明察暗访,还采取了不打招呼随机检查、随机抽样送检等方式,深入了解食品安全领域最突出的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的食品安全问题,体现了执法检查的深度;三是检查范围基本涵盖了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领域以及近年来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食品领域,突出了执法检查的广度;四是突出了问题导向和边查边改,在执法检查中不仅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我还把信访、媒体上反映的十多件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监管的经验批给国务院和检查组,推动执法检查深入开展。

检查组总体认为,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宣传贯彻,积极采取措施,依法加强监管,落实法律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防控食品安全大规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的食品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因素很多,部分领域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漠,诚信道德缺失,唯利是图。加之有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不到位,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一些监管环节工作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导致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从而造成消极影响,加剧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因此,持之以恒地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法律的各项规定,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形成社会共治机制,仍然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主要任务。特别是要继续加强风险监测,抓好源头管理,针对基层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彻底堵住食品安全链条中的各项漏洞,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食品企业道德和诚信建设等,是当前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最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必须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为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食品安全法修订施行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财政保障,加大监管力度,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明显好转。年,食品抽样合格率为96.8%,比年提高2.个百分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逐渐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指导下,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主要取得以下几方面成效。

(一)食品安全法宣传学习活动全面展开

年6月,食品安全法修订颁布不久,国务院便及时召开了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和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政府和社会各方面责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了以“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为主题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深入宣传普及新食品安全法,提出学好、守好、用好新食品安全法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义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级政府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超市、进餐馆等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四部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社会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许多食品企业举办了食品安全法培训班,让从业人员知法守法。通过全面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推动了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全面准确把握法律的新精神、新要求,增强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责任感、使命感,营造了全社会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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