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了第十五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62件,来电42件,来信20件,涉及12个市州。

其中:兰州市来电11件、来信5件,白银市来电3件、来信2件,酒泉市来电2件、来信3件,武威市来电4件、来信1件,定西市来电1件、来信1件,天水市来电6件、来信4件,平凉市来电4件、来信2件,庆阳市来电4件,陇南市来电1件、来信2件,临夏州来电1件,金昌市来电1件,张掖市来电4件。

所有转办问题已于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市州进行处理。

截至目前,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我省转办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件。其中来电件、来信件。各地各部门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经统计,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的前14批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中,已办结件,办结率56.24%。其中,责令整改家,立案处罚家,处罚金额.万元,查封扣押10家,关闭取缔97家,行政拘留14人,刑事拘留1人,约谈人,问责人。

根据安排,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期间(年11月30日-12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号信箱(邮编)。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全省各地办结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

转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动态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以来,前14批向甘肃省转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件。甘肃省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即转即办、立查立改,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现将全省各地转办数量、办结数量、办结率公布如下:

(点击可放大)

白银公布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

第四批信访案件调查进展

7处污染源已得到整治

12月14日,白银市公布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四批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该市又有7处“污染源”得到整治。

1.案件:平川区电力路嘉馨花园周边小陶瓷厂每天不定时排放烟尘、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

整治:平川区环保局对白银泰瑞陶瓷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该企业对原料堆场采取了防尘措施。对白银山川陶瓷有限公司、白银市华顺陶瓷有限公司、白银泰瑞陶瓷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目前,这三家企业均停产检修。

2.案件:会宁县会师镇钟鼓楼小区西侧一施工工地夜间焚烧建筑垃圾、臭味刺鼻,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达1个月的问题。

整治:会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甘肃兆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倾倒并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现场监督该公司对此处所有随意倾倒的垃圾进行了清理;会宁县住建局对该区域周边进行了洒水防尘作业,对周边裸露地面用密目网进行了覆盖。

3.案件:靖远县嘉靖园小区旁的康桥宾馆和汉唐大酒店停车场噪声扰民,白家牛肉面、亿佳园牛肉面、阿里清汤羊肉3家饭馆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的问题。

整治:康桥宾馆和汉唐大酒店对停车标线进行了明示,醒目位置设立了禁止鸣号告知牌;对停车场灯光进行了调试,在零点前关闭,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白家牛肉面已对烟道进行了更换,对油烟净化设备重新调试;亿佳园牛肉面馆已对破损烟道进行了更换,对风机进行了重新调试;阿里清汤羊肉馆已改用天然气,并重新改装了烟道。经复查,3家饭馆均已整改到位。

4.案件:白银区工农路天润园小区正门附近一化粪池泵站臭味污染、噪声扰民问题。

整治:举报人称,年12月6日,因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该泵站临时停用。白银区王岘镇政府已对该泵房关停查封,镇政府和东星村委会已与天润园小区物业进行补偿协商,待协商达成一致后,对该泵站进行拆除处理。水务部门初步研究制定了《王岘镇东星村刘家梁社农田灌溉用水方案》,计划从根本上解决耕地灌溉问题。

5.案件:白银区铁道北红卫村小区东北方向一药剂厂排放臭鸡蛋味气体,严重扰民的问题。

整治:经查,该药剂厂为白银新大孚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该企业因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不能达标,已于年11月28日被环保部门要求停产整治。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6.案件:关于靖远县东湾镇杨柳村一砖厂每天24小时排放煤粉尘、污染严重,该状况已持续近20年以及该村车辆装卸砂土、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已持续两个多月的问题。

整治:东湾镇杨稍沟内的砖瓦企业共有9家。环保部门已函告供电部门对3家环保设施未落实到位的砖瓦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采砂点已被取缔。

7.案件:关于白银市区马宝宝烤羊肉店餐饮油烟污染扰民的问题。

整治:白银区环保局已责令该店停止使用原煤,7日之内将炉灶改为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器及油水分离器,确保油烟、污水达标排放。逾期不改,将依法对使用炉灶予以查封。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行政强制程序,已将店外违法建设及油烟等设施全部强制拆除。

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

通报6起环境保护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12月15日,张掖市纪检监察机关对6起环境保护履职不力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6起问题分别是:

1.甘州区运管所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工作失职问题。

处理:年12月,甘州区运管所副所长金多满、稽查二队队长张沛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州区运管所原所长杨全胜、现任所长曾宪志被诫勉谈话。

2.甘州区湿地局、环卫局、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环卫责任不落实问题。

处理:甘州区湿地局副局长张冰对巡查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甘州区环卫局局长孙威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主任李宗虎,对日常保洁不及时、卫生整治不彻底,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提醒约谈。

3.临泽县环保局对噪音扰民处理不力问题。

处理:临泽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季弘丰被诫勉谈话,临泽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宋国增、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晓玲被提醒约谈,其他2名工作人员被责令作出检讨。

4.山丹县工信局、环保局履职不到位问题。

处理:山丹县工信局副局长马兴举、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黄登峰被诫勉谈话。

5.肃南县国土资源局、隆畅河林场等工作失职问题。

处理:年12月,肃南县国土局城区分局副局长周士兴(主持工作)、隆畅河林场马营资源管护站站长尹立国被诫勉谈话,县国土局副局长凯忠辉、县国土资源估价事务所副所长强勇、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工作人员郭柏青被通报批评。

6.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党员王有仁非法占用林地问题。

处理: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党员王有仁,擅自将国有公益林地开垦成耕地进行农作物种植,造成毁林及生态损害。年2月,临泽县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王有仁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并处罚金元。4月,王有仁被开除党籍。

敢于动真碰硬严惩违法企业

西固一污染企业两名相关负责人

被行政拘留

近日,兰州市对中央环保第七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信访件,按照“立查立改、边督边改、动真碰硬、严肃问责”的要求,成立了由市环境保护局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彻查。

12月6日,调查组对中央环保第七督察组12月2日转办的第三批43号信访件“西固区康乐路华西大酒店马路南侧一制桶厂,每天在14时左右排放刺鼻油漆味气体,严重影响周围住户生活”的问题,现场开展了全面深入地调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为兰州兴业金属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兰州市西固区康乐路44号。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违法排放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的规定。调查组当场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兰环令字[]P号),责令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年12月9日,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复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兰环令字[]P号)的要求停止排污,依旧进行生产加工作业,生产车间内车床、刨床、铣床、氧焊、电焊、折弯机等设备正在运行,喷漆车间内工人正在检修,有刺鼻性气味污染物外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该公司在12月6日被调查组责令停止排污后,依然我行我素,对法律规定熟视无睹,情节恶劣,影响极大,调查组现场取证后立即与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取得联系,并按法律程序于12月12日进行了案件移交。市公安局西固分局连夜就此事件进行了调查、审理;认为该公司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于年12月13日上午对该公司两名相关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目前,两人被送至西固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兰州市第八批问题全部办结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8批24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办结。24个问题主要涉及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及永登县,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多集中在垃圾、污水造成的污染。经查实,举报问题中有15个属实,8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对查处属实和部分属实的问题均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告诫约谈、留职察看等处分,问责人员14人。

垃圾场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一是七里河区晏家坪村一垃圾场每天18时至次日9时排放恶臭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称,有污水从垃圾场排放至晏家坪山下,认为是垃圾场的污水流入自来水管道将自来水污染。二是晏家坪北路泰和家园附近道路渣土车辆经过时扬尘污染严重。

问题1: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恶臭气味”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垃圾场为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坪垃圾场,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西津村北侧沟谷内,设计库容万立方米,有效库容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30年。截至年底该场填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量合计约万立方米。由于超负荷运转,每日20时至早6时进行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过程中产生异味,对场区周围的环境和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年10月13日七里河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兰州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厂,西津坪垃圾场正式关闭,进行封场综合治理。

为防止西津坪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外排造成污染,七里河区环卫部门先后多次修建临时污水收集池、拦阻坝,以确保污水集中收集。经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里河营业站证实,该公司未对七里河区晏家坪地区供水,没有铺设自来水管网,不存在污水排放至晏家坪山下,污染自来水的情况。

目前,西津坪垃圾场封场工程已完成了主沟道沟底下游堰塞湖渗滤液抽排清理;沟底临时施工道路修建;B区局部垃圾整形及封场覆盖工程;20座导气石笼的安装;正在实施垃圾拦挡主坝、副坝、截渗墙区间生活垃圾翻运。下一步,将从土壤治理、地下水治理、填埋气体治理、堆体稳定性治理、雨洪水导排治理等五方面进行整治。该工程预计年7月23日竣工,工程完工后可有效改善填埋场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对西津坪垃圾场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告诫约谈。

问题2: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晏家坪北路泰和家园附近道路渣土车辆经过时扬尘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问题地点位于七里河区晏家坪泰和家园附近。年6月23日,此处设置了限高杆,禁止大型车辆同行。年7月至8月,由于国道维修及西津泵站管网改造,该段道路作为大型车辆通往西津坪垃圾场的唯一道路,临时解禁了限行措施,垃圾和砂石料运输车辆往来频繁。自9月初以后,上述维修工程结束,该段道路恢复大型车辆限行措施。由于已进入冬季,加之该路段路面窄、坡度大,只能于气温在零度以上实施洒水抑尘作业,小型车辆、农用车辆在此通行时产生轻微扬尘。

西津坪垃圾场影响居民生活

七里河区杨家桥西津坪垃圾场,每天排放恶臭气味,污染环境,称该状况已持续五年。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坪垃圾场,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西津村北侧沟谷内,设计库容万立方米,有效库容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30年。截至年底该场填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量合计约万立方米。由于超负荷运转,在每日晚20时至早6时进行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过程中产生异味,对场区周围的环境和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年10月13日七里河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兰州中铺子生活垃圾焚烧厂,西津坪垃圾场正式关闭,进行封场综合治理。

目前,西津坪垃圾场封场工程已完成了主沟道沟底下游堰塞湖渗滤液抽排清理;沟底临时施工道路修建;B区局部垃圾整形及封场覆盖工程;20座导气石笼的安装;正在实施垃圾拦挡主坝、副坝、截渗墙区间生活垃圾翻运。下一步,将从土壤治理、地下水治理、填埋气体治理、堆体稳定性治理、雨洪水导排治理等五方面进行整治。该工程预计年7月23日竣工,工程完工后可有效改善填埋场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对西津坪垃圾场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告诫约谈。

啤酒厂夜排黑烟不属实

七里河区郑家庄黄河啤酒厂每晚19时左右排放黄烟、黑烟污染周边空气,每天22时至次日5时排放刺鼻臭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群众反映的“七里河区郑家庄黄河啤酒厂”现为“兰州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七里河区环保局环境监察、监测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实地核查、监测。经核查,该企业原有8台4蒸吨天然气生产锅炉,年10月拆除两台,现交替使用6台。年12月5日,由区环境监测站对天然气锅炉进行了监测:烟气黑度达到林格曼Ⅰ级;污染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天然气生产锅炉运行正常,未发现有冒黑烟和黄烟现象。同时,通过梳理日常监管和受理投诉的情况也未发现该企业有刺鼻臭味的问题。

污水处理厂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安宁区北滨河西路省委党校东侧米处安宁污水处理厂,每天晚上往黄河排放污水;且长期将清掏出来的污泥堆积在厂内,污泥臭味严重影响周围住户生活。举报人要求督促该厂加快整改,做到达标排放。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兰州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0万立方米/日,服务范围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和安宁区。接到转办清单后,市建设局现场整改组立即到现场核查,一是对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进行了整体了解,查看相关记录、报表和台账;二是对在线检测仪表、在线流量计进行了查看。三是对厂区的污水进水口、出水排放口进行了现场查看,特别是对该厂的超越排放口阀门的铅封情况进行了重点查看。四是对厂区污泥脱水设备及污泥储泥池运行状况进行了查看。五是对全厂厂区进行查看,检查是否有污泥堆积情况。六是9日下午再次对该厂进行了检查。经检查,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尾水排入厂区西侧深沟洪道,厂区内无污泥堆积情况。

对于举报的污泥堆积问题,因我市举办大型赛事,北滨河路限制车辆通行,导致污泥不能外运,厂区曾短期堆放过污泥,对堆放污泥采取加拌石灰等措施进行除臭,堆放污泥已于年11月9日全部拉运至污泥处置场进行处置。

为确保污水厂稳定运行,要求兰州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保证出水达标,同时督促兰州市建投公司尽快实施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进水预处理除臭工程。

由兰州市污水处理监管中心主任负责人对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

排洪沟臭味影响环境

20时散发浓烈粪便臭味,该排洪沟与黄河相通,污染水体环境。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举报存在排污问题的排洪沟是七里河区的黄峪沟(七里河洪道),由于黄峪沟洪道两侧道路路网未完全建成,没有完整的污水管网系统,洪道两侧单位和居民只能将污水就近直排洪道。自年城区污水“全收集”工程实施以来,在七里河洪道内(含黄峪沟、回回沟、韩家河)敷设了米污水管道,分段设置截流坝,年工程完工时,洪道沿线两侧排污口全部接入污水管道,在七里河末端滨河路设有截流坝,将污水截流进入南滨河路污水干管。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已于近期对此段洪道内约米管道进行了维修施工,彻底截流了洪道污水。

由市政工程管理处对七里河市政设施管护所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

榆中县政府工地焚烧垃圾气味刺鼻

12月7日,榆中县和平镇兰州大青山科技外语学校隔壁一工地焚烧垃圾,排放刺鼻气味。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榆中县政府在检查兰州大青山科技外语学校附近的甘肃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停工工地时,工地值班人员倾倒未燃烧尽的无烟煤渣,致使生活工地内生活垃圾被引燃,产生刺鼻气味。榆中县政府责成甘肃津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方在落实裸露土地全覆盖等要求的基础上,确保工地内垃圾日产日清,并对4名值班人员每人罚款元。

餐厅随意倾倒泔水、污水破坏环境

城关区邓家巷61号院子内巴腾羊羔肉餐厅,每天营业期间向院内倾倒泔水、污水、餐厨垃圾,污染周边环境。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该餐厅泔水桶放置在居民楼院内,营业期间不间断将餐厨垃圾等废弃物倒入收集桶,泔水桶周边有油污,确实对院内环境卫生造成污染;餐厅内下水道未安装油水分离器,过滤设施不达标,直接将下水排入院内下水道。

经城关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查处,目前该店垃圾桶已搬入店内,原摆放泔水桶位置油污已清洗干净。

永登县路面污水影响环境

永登县城关镇劳动巷施工单位损坏下水管道,导致周边居民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倾倒至路面,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投诉反映周边居民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倾倒至路面情况属实;反映城关镇劳动巷施工单位损坏下水管道情况不属实,一是城关镇劳动巷不属于今年永登县小街巷改造范围,未进行过改造施工;二是城关镇劳动巷区域范围内无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三是劳动巷市政污水管道运行无异常,排水畅通,运转正常。永登县政府年12月7日现场调查时,永登县劳动巷鑫鑫麻辣烫店主清理门前污水井过程中将污水污泥遗撒路面,存在异味。

永登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别就劳动巷是否施工、给排水管网、巷道生活污水及垃圾产生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针对劳动巷周边居民随意倾倒垃圾行为,永登县政府加大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巡查力度,并要求县给排水公司进一步做好地下管网的疏通疏导,确保县城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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