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甘肃法制报 5月26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发布会,回顾了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30年发展历程,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展开未检工作所获得的成果,同时通报了历年来侦结的5个保护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和1个典型事例。 案例1 刘某等7人故意伤害案 年4月,兰州某中学高一年级学生刘某、陈某等7人(均系未成年人),因杂事殴打本校初三年级学生龚某(15周岁),致龚某重伤。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认为该案已够起诉条件,但因双方均系在校学生,被害人对案件引发有一定错误,且双方法定代理人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为了慎重起见,决定召开不公然听证会,听取各方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听证会由检察机关主持,办案民警、学校代表、双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预会人员就此案应否起诉发表了意见,办案人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训戒。听取各方意见并结合案情,检察机关决定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对陈某等其余6人作出绝对不起诉处理。 典型意义:本案是我省检察机关引入不公然听证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出处理的第一案。通过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本着挽救的目的,对涉案未成年人均作出不起诉处理,保证他们继续完成学业。 案例2 李某某性侵女童案 年上半年至年6月4日,李某某在天水市某村小学任教期间,利用小学生年幼无知、胆小害臊的弱点,以交作业等为借口,采取哄骗、恐吓等手段,前后强奸、猥亵该校女学生36起,触及被害女学生26人。终究李某某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履行。 本案是一起严重的校园内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案发后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提早参与,针对性侵案件取证难的特点,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察取证。办案同时,检察机关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争取询问进程一次完成,避免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及时封存了被害人的相干资料,保护她们的隐私;约请心理专家对被害人进行了心理干预和疏导,最大限度地下降被害人的心理创伤。检察机关还屡次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医疗、民政等部门联系,为被害人全面体检,及时进行医疗,并对家庭困难的被害人给予适当的救助,帮助她们早日摆脱阴影,从窘境中走出来。 典型意义: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应注意取证方式,重视保护被害人的隐私,及时做好被害人的心理干预和疏导工作。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梗塞管理漏洞,同时发挥多部门联动作用,构成打击和保护的协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犯法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伤害。 案例3 王某某等4人故意伤害案 年10月,我省某技工学校学生王某某(17周岁)因女友mm被某中学学生薛某某欺侮,遂叫同学孟某某(16周岁)、刘某某、杨某某(均15周岁)3人前往该中学,与薛某某叫来的金某某等人相互殴打,王某某持匕首捅刺对方,造成两人重伤1人轻伤的后果。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刘某某、杨某某附条件不起诉,对王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时,辨别主从犯,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对孟某某等3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进程中,检察机关屡次主持调解,王某某等4人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原谅,故对孟某某、刘某某、杨某某3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经与校方沟通,保存了孟某某等3人学籍,并协商在该校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由学校老师担负观护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对孟某某等3人进行考察帮教。案件审结后,结合该校刑事案件多发的现状,检察机关展开了主题为“平安长大”的法制宣传教育。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在办理校园暴力案件中,坚持“宽容而不纵容”,对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了宽严有度的处罚。同时,延伸触角,发挥学校的帮教作用,通过以案释法,展开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 同时通报的还有许某某故意伤害案和蔺某某故意伤害案。 典型事例 救助堕入窘境的未成年人 年4月,杨某某(17周岁)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案时发现,杨某某的父亲因吸毒下落不明,母亲离家出走,哥哥因盗窃罪正在服刑,家中年仅14周岁的弟弟和未满10周岁的mm流落街头,仅靠乞讨、邻里救济为生。 在了解到这1情况后,检察机关立即向当地县委、县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联合政府相干部门展开救助,及时将未满10周岁的mm送到儿童福利院妥善安置。催促当地民政部门为杨某某的弟弟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由村民委员会承当起监护。杨某某在得知这1情况后,表示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释放与弟妹团圆。 典型意义: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应是全方位的,对办案中发现的生活堕入窘境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联合政府相干部门及时实行救助,妥善予以安置,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或犯法。这样不但帮助了堕入窘境中的未成年人,也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甘政法) :杨燕 北京中科医院是假的吗北京中科医院是假的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ansushengzx.com/gszx/62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