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国土资源报王锋

甘肃省嘉峪关市实施以剥离耕作层土壤造地安置为主的征地安置方式,既保障了农民长远生计,守住了耕地“红线”,又支持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多赢:被征地农民不失地,耕地“红线”得保,国家重点工程落地

  甘肃省嘉峪关市镜铁区文殊镇河口村委会主任杨立友没想到,家里本已被征了的地,挪了个位置,又“回”到了自己手中。

  事情还要回到年,当时兰新铁路嘉峪关南站选址定在河口村。面对这一难得的机遇,老杨和村民们却乐不起来:工程要征收村里多亩耕地,多户乡亲将失去土地。

  “咱是农民,没了耕地,就等于没了根儿,补偿款总有用完的一天。再说,谁不知道,地越来越少,越来越金贵?”村民们老大不愿意。

  心疼耕地的,还有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马先锋。老马心里也有一本账:地处河西走廊戈壁滩上的嘉峪关,全市七成多土地为未利用地,人地矛盾突出,耕地资源太宝贵。老马和局里的同志们也明白,兰新铁路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作为连接新疆与内地的便捷大动脉,将给嘉峪关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有没有一条可行的路子,既能让被征地农民不失地,耕地“红线”得以保护,同时确保国家重点工程落地?

  经过多方论证,嘉峪关市决定给耕地表土“搬家”,探索对被征用土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在戈壁荒滩未利用土地上造地安置。

  造地安置实施三年多来,有没有达到预期成效?马先锋接着算账。

  先算资源资金账,结论是“双节约”。据统计,三年来,全市剥离存放耕作层土壤60万立方米,在未利用土地上新造优质耕地亩,节约资金余万元。

  “既开发了未利用土地,增加了耕地面积,又提高了补充耕地的质量,实现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马先锋说。

  老杨告诉记者,这些年,因为实施了这种安置模式,村里耕地数量基本没变,人均耕地一直维持在2亩多。河口村是嘉峪关的一个缩影,据记者了解,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中,不少地方耕地保有量频频告急,嘉峪关市耕地却稳中有增。

  老杨还告诉记者一组数字,去年安置给他家的两亩地,今年小麦亩产斤,和征地前的产量差不多。再以峪泉镇安远沟村为例,当地实行耕作层土壤表土覆盖新造地亩,农户种植玉米当年亩产达斤左右,经过三年土壤改良养护,目前已达到当地粮食产能正常值。

  再为农民利益算算账。按照单一的货币安置方式,农户虽然得到了经济补偿,但长远生计无法得到保障。利用土壤剥离造地安置之后,农户除了能拿到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外,仍有地可种,生计不成问题。马先锋告诉记者,新模式实施以来,全市没有出现一起上访和阻挠施工的事件。

  最后算算用地保障账。近年来,嘉峪关市供地率达%,兰新铁路第二线、西气东输、西油东送、G30连霍高速公路等一系列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嘉峪关市因此被甘肃省政府授予“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实施:政府高度重视,农户参与监督,新造地公开合理分配

  “政府重视是基础,农户参与监督是关键,制度健全是保障,公开合理分配新造地是重要环节。”据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徐建刚介绍,为把耕作层土壤剥离造地安置这件多赢的好事办好,嘉峪关市下足了功夫。

  政府重视、多方参与。“耕地占补平衡是头等大事,被征用土地土壤剥离再利用是工程建设的前提。”嘉峪关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方面管理部门达成共识,形成了合力。

  健全制度。嘉峪关市先后出台了《重大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关于被征用耕地土壤剥离再利用办法》,明确规定开展被征用耕地土壤剥离再利用是政府行为,将被征用土地土壤剥离作为向建设单位供地的前置条件。《被征用耕地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被征用耕地土壤剥离的实施范围和职责分工、实施程序、具体操作要求及剥离、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技术规范,确保剥离再利用过程中耕作层土壤养分不流失。

  合理规划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嘉峪关市编制了《被征用土地土壤剥离再利用专项规划》,明确了哪些建设区块必须实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及补充耕地的区域,要求剥离出的土壤只能用于新开发土地及复垦项目的底土铺垫和表土覆盖及城市绿化工作。建设用地单位在报批用地手续时,必须提供《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方案》。建设单位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被征用土地土壤剥离协议》,施工单位缴纳取土保证金,按照土壤剥离监理制度,拟定“耕作层土壤剥离动态监测卡”,并委托镇政府、村委会、村民代表三方组成监理机构进行取土监督。

  严格验收管护,及时补充耕地。土壤剥离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向市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剥离情况和堆放的土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市国土资源局出具验收报告,施工单位与村委会填写交接协议书,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收地时耕地没有质量问题,乡亲们签了字,施工单位才能拿到工程款,否则就一直整改到咱们满意为止。”采访中,老杨笑着告诉记者,“国土资源部门的这个办法很管用。”

  新造的耕地如何合理分配管理?嘉峪关市《被征地土壤剥离再利用专项规划》明确规定,新造地完成后全部移交镇政府、村委会,对被征地农户按照1∶1.2的比例进行分配,剩余部分由村集体统一管护。

  企盼:“好钢应该用在刀刃上”,建议国家出台更实惠的政策,调动地方表土剥离利用的积极性

  令人欣喜的是,如今在嘉峪关,越来越多的农民承包地被征时自发选择利用耕作层土壤剥离造地的安置方式。眼下,一些村民小组的公地被征收,农民也希望用这种方式安置。

  “过去是只要钱,不要地;现在是不要钱,只要地,这对国家保护耕地是好事。”嘉峪关局党委书记程仁说。据他介绍,今后嘉峪关将完善制度机制,允许被征地农民自己利用耕作层土壤剥离造地,“为自己造地,对造地质量会更上心”。

  保护耕地,剥离表土造更好的地,农民有了积极性,还需国家从顶层制度设计上进行完善。

  据记者了解,目前嘉峪关市利用耕作层土壤剥离造地的安置成本每亩是2.5万元左右,其中大部分来自征地补偿款(每亩约1.7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筹资。也就是说,相比原来传统的征地安置模式,利用耕作层土壤剥离造地安置,政府要付出更多的成本。对于地方财政来说,是个不小的支出。

  “好钢应该用在刀刃上,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利国利民,国家能不能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扶持,充分调动起政府客土造地的动力?”程仁呼吁。

  10月24日这一天,河口村,站在老杨家的地旁,同村的王学成远远地张望五六百米外,那里几台钩机正在紧张施工,其中有2亩新造的耕地将分配给他家。

  “咱农民心里还是有地,才踏实。”王学成说。

编辑:牛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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