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令知多少? 很多人只听说过调查令,但从来没有申请过,甚至也不知道怎么申请,哪些法院可以接受申请。这就很大条了,因为你确定自己是个合格的律师吗?本文会告诉你怎么申请,向谁申请。律师朋友一定要把实施调查令制度的地区记熟,这样,在推行调查令的地区进行调查之前就可以早早的向当地法院申请调查令了。法官朋友们也不妨一看,因为在面对律师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时候,就可以令其持调查令先行调查,如此也可以让自己在繁重的工作中得到一些小小的解脱。 语音阅读请按下↓↓↓ 干货:推行调查令的地区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于年首推试点民事诉讼证据调查令制度。年1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颁布《上海法院调查令实施细则(试行)》。自此,全国多地区开始了调查令制度的探索。据正式发表的理论文章、新闻报道以及法院内部的司法调研报告统计,全国共有15个省级(直辖市)人民法院试行了民事诉讼调查令制度,尚余省份亦有多家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试行。推行调查令地区一览表 制订时间 制订机构 文件名称 .4 上海高院 上海法院调查令实施细则(试行) .6 上海高院 上海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正式实施调查令的函 .3 上海高院 关于在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 .7 上海高院 关于民事诉讼立案审查阶段适用调查令的意见 .7 山东高院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试行) .8 北京高院 关于委托调查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 .2 北京高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法院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 .9 北京高院、建委 关于规范房产执行和协助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高院 关于在案件执行中委托债权人进行财产调查的规定(试行) .1 江苏高院 关于规范民事案件庭前程序的意见(一)(试行) .12 新疆高院、司法厅等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 .9 河南高院 关于在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 海南高院 关于认定和处理规避执行行为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 重庆一中院 关于执行案件委托调查的暂行规定 .6 重庆高院 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意见 .4 甘肃高院 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 .3 安徽人大 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 .8 安徽高院 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 .12 福建高院、司法厅 关于执行实施案件委托律师财产调查制度的意见(试行) .12 福建高院 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办法 .1 浙江高院 关于执行实施案件委托律师财产调查制度的意见(试行) .4 浙江高院 关于贯彻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意见 .8 陕西高院 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实施办法(试行) .4 陕西高院、检察院、公安厅等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 .9 天津高院、司法局 关于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若干意见 调查令的由来 我国诉讼的立法中并没有“调查令”的规定,它的出现是司法实务界为解决当事人取证困难,由下而上的自发实验。我国《律师法》第35条规定了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但现实是社会对律师调查的配合度较低,这就导致当事人向第三人搜集证据都需要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来实现。在当事人取证需求困难与申请法院调查困难之间的矛盾就催生了法院向当事人的代理人签发调查令这一尝试。 签发调查令的行为表明了人民法院对调查令载明的调查事项的认同和支持,而调查令的基本作用则是告知被调查人负有接受调查的义务。当然,需要强调的是,调查令的制度属性应当是法院居于裁判者的立场对待调查事项可以进行调查搜集的认可,该认可的认识则是基于查明案件所必须。 调查令的种类 (一)立案调查令为解决当事人由于“取证难”而导致的“立案难”现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自年7月、年1月在辖区内推行立案审查阶段调查令机制。代理律师持法院立案调查令,既可调查“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资格证据等材料,又可调查“有明确的被告”的相关证据材料。有利于当事人依法及时有效收集证据,节省了时间,方便了立案,极大缓解当事人由于“取证难”而导致“立案难”的困境。注意:目前明文支持律师在立案阶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签发调查令的地区较少,仅为上海、浙江地区。 (二)审理调查令该种形式系调查令的主要方式,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年4月、年6月分别制订发布的《上海法院调查令实施细则(试行)》、《上海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正式实施调查令的函》,年7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订发布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试行)》,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制订发布的《关于委托调查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等为典型代表。 (三)执行调查令该种形式主要是为了解决申请人仅凭自己的取证难以调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设立,以年3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订发布的《关于在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发布的《关于在案件执行中委托债权人进行财产调查的规定(试行)》、年9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发布的《关于在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为典型代表。 调查令推行主体 (一)地方法院为颁布调查令规范意见的主要机关。 (二)地方人大除各地基层、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单独制订发布外,一些地方人大也单独制订颁布相关实施意见,如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于年4月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年3月出台的《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上述两个规定中都明确规定律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搜集证据。 (三)地方法院与其他相关单位联合发文除地方法院单独发文外,地方法院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有关调查令的规范性意见也较为常见。如年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及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法院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年4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发布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 被调查主体、证据的限制及实施情况 (一)持令调查的限制 目前在实践中,调查令主要运用于调取在第三人处的书证,适用范围较为狭窄,应当作进一步的扩充与完善。如明确将调查令调查的证据范围扩展至各种形式的证据,包括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但是,以下几种情形,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调查令自行搜集调查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1、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为尽量缩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被公众知晓的可能,对于上述证据,应当由人民法院审核后决定是否由法院自行调取并采用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质证。 2、申请直接向对方当事人调查、搜集证据的 基于诉讼利益阵营的根本差异,由人民法院支持对方当事人向其发起的单方询问调查,显然与当事人对抗主义的基本诉讼模式相悖。对于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妨碍作证的排除规则来加以解决,即如果有证据证明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3、申请调查证人证言的 根据言辞证据的一般原则,证人必须出庭直接接受当事人及法官的询问方有证明能力,否则连基本的证据形式和能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因此,对于申请调查令搜集证人证言的,建议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来解决这个问题。 (二)被调查主体 在调查令制度实施初期,被调查取证的部门主要是银行、电信、工商、税务等部分公共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随着调查令制度推行的不断深化,调查令调查取证的部门范围不断扩大,已扩展到政府机关,如:地方政府、公安、建设局、不动产管理局、卫生监督检验检疫局、税务局、档案局等;事业单位,如: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保中心、医院、建筑科学院、学校;公司企业和自治组织等,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 (三)配合程度不一 由于律师持调查令开展调查搜集活动并无国家强制力保障,且与很多现行制度存在冲突,因此也有不少调查令效果不佳的反映。 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调查令的配合度普遍较低,主要原因为:1、《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规定的“法院在查询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时,执行人员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法院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实践中部分银行以此为由拒绝接受调查令,认为法院查询尚需出具两证一书,律师仅凭调查令查询并无依据;2、一些金融机构、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有对储户或公司客户信息保密的规定,这也是实践中相关单位拒绝接受调查令的另一重要理由。 分享与赞赏同是一种美德:) 赞赏 人赞赏 白癜风发病北京中科曝光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ansushengzx.com/gsly/1149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