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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第三幼儿园

年秋学期招生公告

根据《甘州区年秋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甘州区第三幼儿园年秋学期招生工作方案》,现将甘州区第三幼儿园年秋学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幼儿园名称

甘州区第三幼儿园

二、幼儿园地址

甘州区西环路新乐小区内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凡年满3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根据“相对就近、房户一致”的原则到我园进行预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提供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以及幼儿园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招生人数

我园今年计划招收小班幼儿名,中大班不招生。

五、招生办法

按照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结合园位配置情况,按照幼儿户籍和住址情况,分批次顺序落实入园资格(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日期为年5月31日)。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依照招生办法分批次顺次录取。录至剩余园位数小于对应批次适龄幼儿数时,由我园视情况采取抽签、适当扩大招生计划等方式完成录取(以上方法只限剩余园位数小于适龄幼儿数的对应批次)。因园位限制,未落实入园资格的其余幼儿由家长自主联系其他园入园。

第一批次:本区城镇户籍、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对应、与本幼儿园相对就近的、产权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购房佐证材料(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以下统称房产证明)。

第二批次:本区城镇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的房产证明(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三批次:本区农村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城区有产权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含具有使用权的公租房、廉租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四批次:本区户籍租房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含城镇、农村户),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没有相应产权住房,以租住或在非直系亲属家居住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五批次:非本区户籍在甘州区自购房的适龄幼儿。非甘州区户籍,但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自购住房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六批次:非本区户籍在甘州区无自购房的适龄幼儿。非甘州区户籍,直系亲属在甘州区城区无自购住房的适龄幼儿,以实际居住地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六、招生时间

7月5日至7月8日:公布本园招生公告

7月9日至7月10日:我园进行现场预报名及资料初审。7月9日进行第一、二、三批次预报名登记,7月10日进行第一、二、三、四、五、六批次预报名登记。

7月11日至7月12日:汇总预报名信息,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复验。

7月13日:确定招生入园幼儿名单

7月14日:公示招生入园幼儿名单

7月15日:新生报名登记注册

七、招生程序

1.公布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7月5日,我园在园门口及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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