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信委,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省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信委、甘肃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见附件1),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有关部门、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年直接交易相关工作。 二、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等市场主体,要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完整、准确、据实填写《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力用户申请表》(见附件2)和《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企业申请表》(见附件3),于年12月16日前通过所在市、州供电公司提出申请。申报完成后,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资格审核,12月20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在甘肃电力交易中心信息平台和甘肃省电力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相关企业在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系统登录数字安全认证相关手续。12月22日开始交易,原则上12月31日完成交易,并签订交易合同。 直接交易信息发布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