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省政府有关文件的通知甘政发〔〕4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年8月3日十三届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清理,决定对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和替代、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份省政府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宣布废止的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文件废止后的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防止出现政策“空档”。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甘肃省人民政府年8月7日宣布废止的省政府文件目录 ↓↓↓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来源:中国·甘肃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ansushengzx.com/gslt/1280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