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大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甘人社通〔〕号)文件要求,拟于年10月23日至年12月31日办理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的范围(一)以工代训是指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实施以工代训一方面是鼓励新吸纳就业扩岗位,另一方面是支持困难企业和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企业实现稳岗保岗位。(二)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要符合以下条件:在灵台县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县失信企业名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总部授权许可开展相关工作且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必须是参保企业或分支机构)。(三)以工代训的补贴范围:1.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各类企业(新吸纳人员是指年1月25日后企业新录用的人员)。2.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按国家统计局国统字号公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企业认定标准是指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年相应指标同期平均值下降40%以上。3.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各类企业(对于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项目较多的企业,确定是否为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企业,主要查看其涉及以上业务的收入要占到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二、补贴标准及用途按每人每月元给企业予以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三、补贴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年12月31日。本次申报以工代训补贴执行期追溯到年7月1日。即对年7月1日以后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企业予以补贴。对7月至10月发生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采取“集中申报、分批支付、总量控制”的原则进行申领,11月10日前拨付到位。11月-12月发生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当月申报,按月拨付。四、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所需资料1.企业首次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应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认定: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②《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附表1)。③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提供员工入职手续复印件。④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与企业电费、或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它能源耗量、或营业收入同年同期比较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⑤《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附表2),以工代训人员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⑥企业对其提供材料真实性出具的承诺书。2.企业首次申请经审核批准拨付后,再次申请补贴时,企业只需要提交《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五、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程序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作出承诺的真实性负全责。2.审核公示:县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补贴发放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3.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于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六、特别说明1.以工代训补贴不得与岗前培训补贴重复领取,同一企业同一职工不得重复申领以工代训补贴。2.已开展了在岗培训并享受了培训补贴的企业,可以申领以工代训补贴,但在岗培训当月不得申领以工代训补贴。七、办理地点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领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的参保企业积极进行申报,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附件:1.灵台县职业技能提升(以工代训)企业申请表(正反面)2.年()月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3.年()月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审核情况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0月23日 来源:县就业中心 制作:灵台县人社局 监制:张立斌 审核:王小英 编辑:杜妍敏 长按指纹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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