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诊所及村卫生室就诊患者诊治流程的通知

甘卫医政函[]9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规范指导诊所和村卫生室预检分诊设置与运行,充分发挥其“哨点”作用,提高诊所及村卫生室对传染病患者的发现和预警能力,保障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诊所及村卫生室全部设置预检分诊点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加速蔓延,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诊所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压力持续增加。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和《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流程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号)文件要求,请各地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群众实际医疗需求,要求所有诊所、村卫生室必须设置预检分诊(相关标准见附件1),并按照《诊所及村卫生室发热患者处置流程》(附件2)规范化诊治。

二、落实诊所及村卫生室发热患者首诊负责制

所有诊所及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敏感和警觉,全面落实诊所及村卫生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发热患者首诊负责制,问询有无其他呼吸道症状,近期有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等,严格规范处置。各地要对诊所及村卫生室相关人员加强培训,使其掌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及要求,熟知发热患者就诊流程和相关规范,全力做好发热患者全链条闭环管理。

三、强化诊所及村卫生室环境消杀

诊所及村卫生室是基层疫情防控的哨点,环境消杀不彻底,会导致病毒传播风险增大。要求诊所及村卫生室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工作,每天开窗通风换气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对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开展不少于3次的消毒工作;使用过的医疗器械要按照《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消毒。接诊发热患者后,严格进行终末消毒。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

四、强化督导和责任倒查机制。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区域内诊所和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回头看,抓紧排查漏洞,补齐短板,强化措施。对诊所及村卫生室落实发热患者登记、报告、转运、引导等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的,要进行防控责任倒查,依法依规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追究责任。对达不到要求的诊所和村卫生室责令其停业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开诊。

附件:1.诊所及村卫生室预检分诊设置标准

2.诊所及村卫生室发热患者处置流程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

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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