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3.往届毕业生年龄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条件突出的人员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投递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 gsli.edu.cn2.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个人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和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到学校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年1月至12月。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实施,资格审查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采取电话告知或当面告知的方式通知考生。 四、考核 考核时间为年1月至12月。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由招聘学院组织实施。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体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由招聘学院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法,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博士研究生须到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3.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审批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 七、备案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手续。 九、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博士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 附件:甘肃政法大学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 点击放大或者文末下载附件 附件下载或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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