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住建部一周政策解读

1

6月14日,住建部发布《年5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年5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0起、死亡57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11起、死亡人数减少14人,同比分别下降18.03%和19.72%。 年5月,全国有20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广东(10起、10人)、江苏(8起、8人)、湖北(5起、5人)、黑龙江(3起、3人)、广西(3起、3人)、山东(2起、5人)、福建(2起、3人)、湖南(2起、3人)、甘肃(2起、3人)、河南(2起、2人)、贵州(2起、2人)、山西(1起、2人)、辽宁(1起、1人)、吉林(1起、1人)、浙江(1起、1人)、安徽(1起、1人)、重庆(1起、1人)、云南(1起、1人)、青海(1起、1人)、新疆(1起、1人)。

  年1-5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死亡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27起,死亡人数增加13人,同比分别上升15.70%和6.05%

2

6月20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14号)的有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以下规范性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将《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号)中的“工商注册资金”、“注册资金”统一修改为“净资产”。

  删除附件一第六条。

  二、将《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86号)中的“注册资本”统一修改为“净资产”。

  三、删除《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号)第六条第二十九款。

  删除附件1、附件2中的“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金”。

  四、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号)中的“注册资本”统一修改为“净资产”。

  将第六条第三十四款第二项修改为“2.净资产《标准》中的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

  五、删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号)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将第一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企业上一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说明)的复印件”。

  删除第五条第十九款。

  删除附件1中的“注册资本”。

  六、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9号)中的“实缴注册资本”统一修改为“净资产”。

  七、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79号)第一条中的“经审核注册资本金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修改为“经审核净资产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

3

6月2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批准年第十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本次通知中,上海实现建筑设计事务所等35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邯郸市四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未予批准的单位可登录网站(   会议确定,一是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要于今年年底前退还。二是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推进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三是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收取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按时返还。四要规范保证金管理。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办法,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可予减免,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要提高缴存比例。采取上述措施初步估算将盘活建筑业企业近万亿元资金。

第二部分地方资讯、政策等与解读

5

陕西全面开展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包工头卷钱逃跑,工人工资问谁要”?“施工机器操作不当,农民工命丧工地”……这些耸人听闻的新闻标题在这几年已经屡见不鲜,劳务用工问题也成为建筑业面临的一项重大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手,开展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针对此项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陕西省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试点先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为要求,明确提出,建立惠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劳保统筹制度,切实解决涉及建筑业劳务用工的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工资支付、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等问题,利用互联网+新型建筑用工管理模式,建立建筑务工信息网。改革试点工作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推进:

  一是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机制,强化建筑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培训、建立建筑工人技能激励、培训专项经费及职业技能考核等机制。

  二是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全面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一卡通”,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建立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实行包括建筑工人工资、劳保统筹在内的劳务费委托银行直接代发的办法。

  三是制定建筑工人劳保统筹返还办法,将建筑工人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简化审批试点公司劳保项目返还审批程序,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优先将保障房公寓、员工宿舍向试点公司的建筑工人提供。

  四是引导建筑企业拥有自有技术工人,鼓励有一定技术特长和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技能企业,同时发挥试点企业的引领作用,推动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发展。

  五是利用互联网+建立建筑务工信息网,统筹安排开发建设务工网项目,建立健全务工网管理制度,把务工网建成建筑企业、项目建设劳务用工分包和建筑工人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

  六是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住房城乡建设、人社部门将建立失信企业及人员“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建立健全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及人员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惩戒。

  此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拟从年到年,利用三年时间,在西安市、安康市和陕西建工集团、西安建工集团开展。

6

上海住建委发布《关于本市市政基础设施类交通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划转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48号)中明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交通委有关职责分工,本市市政基础设施类交通工程(含附属用房和设施)施工许可工作由市交通委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类交通工程包括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枢纽场站、公交站点、公共停车场库、桥梁、隧道等,含附属用房和设施。

  二、管理职责

  国家和市级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以下简称H市属项目”)由市交通委负责。

  三、交接时间

  自年6月20日起,市属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市交通委负责受理和办理,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不再受理。6月20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已受理但尚未办结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继续办理。

  四、市属项目受理

  (一)受理地点:上海市建国东路号巴士大厦一楼(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

  (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固定假日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除外)

  五、网上申报

  网址:   六、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咨询(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欢迎加入QQ群18741,讨论建筑问题,解决实际问题。









































北京白癜风最好的治疗方法
北京哪里治疗白癜风不用开又便宜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ansushengzx.com/gslt/7323.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