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批次饮料、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合格的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一、具体不合格样品信息如下: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白银、金昌、酒泉、陇南、张掖、庆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生产、下架、召回等措施;全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市场清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涉及外省的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情况通报了企业所在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3月15日前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资料来源: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公众账号转载,需注明引用出处:白癜风疾病国内著名白癜风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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