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可以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http://m.39.net/baidianfeng/index.html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严字当头、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和落实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责任”的要求,甘肃省食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食品安全执法规范化的指导意见》。 1加强机构配置建设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的派出机构,要严格落实派出机构人员编制、配置,加强队伍建设,同时做好协管员管理、培训,统筹解决协管员薪酬和工作经费,保证基层监管网络有效运行。 2明确机构事权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的行政许可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本区域内食用农产品和现场制售产品的抽样检验,以及违法案件查处等职责,并按照相应的监管职责,细化行政区域网格化管理。 派出机构加强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点及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重点查处贮存销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等不安全食品。 派出机构协助县(市、区)局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具体项目由县(市、区)局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现场核查等工作;也可以根据上级机关委托临时承担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检查职责。 3规范行政许可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公示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自觉接受监督。 派出机构的检查人员可以按照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受理工作。 4依法行政强制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中,可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 派出机构对违法食品经营者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按规定报请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后以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名义实施,并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查封、扣押物品的管理。 5严格行政处罚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合议、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审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尊重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罚没款收缴应当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派出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授权履行行政处罚权。在行政区域内发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6受理投诉举报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 派出机构承担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小摊点及农村集体聚餐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 7健全监管台账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台账制度,明确台账的具体事项和要求,按规定合理设置保存期限。派出机构应当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并及时更新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主体的台账;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举报投诉等台账。 8全面信息公开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其政务信息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全面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和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 派出机构的食品经营监管职责、管辖范围及依据,要在办公场所及政府信息平台公开,派出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信息,也要按照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公布。 9严格执法监督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着装并出示执法证件,遵守着装配备和系统标识统一规范,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和规程,遵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文明用语,维护执法风纪严肃性,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派出机构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经营监管执法检查或者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经营监管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确保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派出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食品经营监管执法工作自查,自觉纠正不合法、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 10加强能力建设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保证配备履行职责所需基本硬件和设施设备。在整合现有检验资源基础上,强化检验能力建设,加大对派出机构快检设备的配备,通过合理布局、共享共用,做到快检筛查不出乡镇、基本检测不出县。 派出机构要完善组织机构设置,发挥班子作用,坚持软件抓完善、硬件抓配套,加强内务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程序,着务加强队伍作风和提升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 11定期考核评价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四有两责”的要求,加强对派出机构监管能力专业化建设督查考评,并及时将评价考核通报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向社会公开。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派出机构在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ansushengzx.com/gsmt/124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