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关于开展年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意见的通知 ●第二十二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展区设计布展招标公告 ●关于第二十二届“兰洽会”兰州展区布展设计施工单位招投标报名的通知 两部门关于开展年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通信函〔〕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到户标准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年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国发〔〕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41号),督促光纤到户工程建设等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规范住宅小区的通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行为,提升光纤宽带接入能力。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4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36号)等文件。 (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三、检查内容 (一)在公共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商品住房、商住楼、保障性住房等新建(年4月1日以后签订设计合同)住宅建设项目,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情况,重点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二)住宅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电信运营、工程质量监督等各相关责任主体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情况。 (三)新建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验收备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不符合光纤到户国家标准项目的整改情况。 (四)管理部门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相关政策措施、联动管理机制建立情况,以及宣贯培训、监督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省级检查和两部联合抽查两部分。 (一)省级检查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城市和工程项目,检查城市数量应不少于5个(至少含两个县级市),每个城市检查新建住宅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各省(区、市)通信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年7月底前完成本地区联合检查并上报检查情况总结。 检查情况总结的内容应包括:检查总体情况、具体项目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检查情况总结应由各省(区、市)通信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联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两部联合抽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年9月组成4个检查组对8个省份进行抽查。 1.人员组成: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质量监督机构人员以及相关单位专家组成(检查省份及人员安排见附件1)。 2.检查范围:每组检查2个省(区、市),每个省(区、市)检查2个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各一个),每个城市抽查3个住宅建设项目。被检查省应于8月15日前将被检查城市的新建住宅小区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2)同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3.检查程序:(1)听取汇报。听取省级和抽查城市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工作情况汇报。(2)核查材料及项目。按照光纤到户情况检查表(附件3),查阅省级和抽查城市的光纤到户政策措施、宣贯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抽检项目等相关材料,实地核查光纤到户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并检测光纤衰减损耗。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各省级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对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充分沟通、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突出检查的重点内容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按要求做好联合检查工作,及时报送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二)理清项目状态,准备相关材料。各省级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城市做好新建小区项目统计工作,并按要求报送项目清单。每个抽检项目应备齐住宅建设项目及通信配套设施相关材料,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配合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组织整改。各省级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光纤到户落实情况的统计分析。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积极整改。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长效机制,把检查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促进大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李芳馨 -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高鹏 - 附件:1.检查省份及人员安排(略) 2.市(县)新建住宅小区项目清单(略) 3.光纤到户情况检查表(略) (来源:工信部网站)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14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32号)有关要求,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号),经平台申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测评、专家评审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意见公布如下: 一、北京市石景山区产业促进中心、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河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家示范平台通过复核(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通过复核的示范平台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被提出整改意见(详见附件备注)的示范平台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抓紧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把被提出整改意见的示范平台作为年测评的重点,测评不通过的将撤销“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三、撤销江苏集群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数字金融服务(杭州)有限公司、宁海县盛源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市天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鸭鸭技术服务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久通电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豫华职业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太行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甘肃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联合物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山东富利特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农友软件有限公司、河南天誉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黄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川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共18家单位“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请上述单位所属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收回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牌子。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做好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示范平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对示范平台的运营服务情况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测评。 附件: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通过名单(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年4月20日 (来源:工信部网站) 第二十二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展区设计布展招标公告 第二十二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兰洽会”)将于年7月8日--11日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兰州展区设计、布展工作已全面启动,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征集设计布展单位。 一、总体情况 “兰洽会”兰州展区位于甘肃国际会展中心主展馆一层(西北侧入口处)四号展厅,面积㎡,其中兰州市主展区面积为㎡(13.5m*26m),兰州新区展区面积为96㎡(8m*12m);展区分布在两个区域(详见附图),分别为兰州市展区和兰州新区展区;布展方式要求全部采用特装布展,展区内容以首位产业为主,突出招商项目推介、投资环境介绍、企业展示。全面展示兰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思路、新成果。 二、招标管理 (一)招标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原则,并依法接受监督; (二)由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招标小组,负责评标等工作; (三)严格执行招标的公证、保密原则,尊重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商业机密; (四)投标采取企业自愿报名参与的方式。 三、招标内容 兰洽会兰州展区㎡展区的整体设计及特装制作、布展工作。招标价为每平方米元以内。 四、投标要求 (一)投标条件:具有布展设计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所投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能力;具有兰洽办确认的准入资质和相关资质者均可投标; (二)投标方法:投标单位通过电话报名,提交本单位工商执照、装饰施工资质、主要业绩、技术人员资料,代表人署名后加盖公章和布展方案(效果图),递交招标小组。 五、设计要求 (一)要求整体特装(含通道)设计,即兰州市主展区和兰州新区展区整体设计和布展,有机结合,形成统一的布展风格;施工总体限高5米,一楼管廊下限高4.5米,地面承重一层展厅限3吨/㎡,展台结构安全可靠,所有展览项目的设计不得超出规定区域,不能设计或使用超高、超大型门头及其他装饰物。布展材料请使用型材或新型展览器材。布展选用的电气材料及辅助材料须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 (二)展区整体设计要有创新,做到设计新颖,主题鲜明,布局合理,整体协调,整个展区通透、宽畅、明亮,展区色调无特别要求,通过声、光、电等各种表现方式,产生强烈的冲击力和现代感。 (三)展示内容要求 1.兰州市主展区约㎡(13.5*26m):主要展示兰州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兰州市“3+7”产业项目工程建设、战略新兴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运用宣传片(LED大屏)、图片、等展示方式。 2.兰州新区展区约96㎡(8m*12m):主要介绍兰州新区的投资环境及其特色产业,全面展现新区良好的投资环境,树立开放西进的良好新区形象,运用宣传片(LED大屏)、图片、实物等展示方式。 六、开标评选 (一)报送及开标时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报送投标方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下午14:00开标。 (二)报送地点: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16号室)。 (三)程序:招标单位负责人主持评标。投标单位介绍方案,未能出席评标会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 1.投标单位介绍设计方案,每个单位15分钟。 2.投标拆封唱标,分类登记。 3.招标小组议标、评标时投标单位不得参加。由评标小组成员采取不计名方式打分,根据获得分值高低进行排序,排序前3名者为入围中标单位。 4.招标单位负责人公布入围中标单位名单。 七、中标 (一)入围中标单位根据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市办公室展务处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重新进行设计和修改,并将修改后设计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报展务处,由展务处会同市上分管领导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中标单位1家。 (二)最终中标单位,由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兰州市办公室展务处发中标通知书,并提出有关改进设计的要求,经修改确认后,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三)对未中标者,不再另发通知,但可接受未中标单位查询。 八、附加要求 考虑到展览设计的特殊性,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单位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以招标单位签字确认为施工标准,并不得追加其它费用。 九、其它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政策法令相抵触者,以政策法令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在执行中可补充修正。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忠围 联系 传真: 电子邮箱: qq.北京中科医院假北京治疗白癜风最好的医院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gansushengzx.com/gsmt/7329.html |